各函授站(點):
為嚴肅辦學秩序,保證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我科將于近期對各函授站(點)所報送的在校生的學籍狀況進行清查。清查對象為:
(一):已錄取,但未到所屬函授站(點)報到注冊;
(二):已報到入學,但已申請退學;
(三):已報到入學,但未按我校要求完成教學活動的學生;
(四):未按要求學校要求及時、足額繳納學費;
(五):已報到入學,申請保留學籍超過2年以上的;
(六):因種種原因未畢業,已超過正常畢業辦證時間2年以上的學生。
請各函授站(點)對照以上要求,將近年的在校生學籍狀況進行清查,并將清理情況于4月10日前以文字形式報學籍學位科,學籍學位科將根據各函授站(點)上報的情況,對以上各種類型的學生的學籍進行清查并予以注銷。
特此通知
繼續教育學院學籍學位科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