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教育部公布《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附件】。在延續研究生全面收費、信息公開等政策的基礎上,明確如下內容:
一、考試時間提前。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確定為:2014年12月27日(周六)、12月28日(周日)。相比以往年度,提前了約1個星期。
二、完善報考條件。將在報考時尚未畢業、但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納入準考考生范圍。
三、推免生改革。分為推出和接收二個環節。推出時不分學術型和專業學位,不分留校和推出(專項計劃除外)。所有推免生須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完成注冊、網上交費、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不再參加11月10-14日的全國碩士生現場確認。10月25日前未被接收的推免生,自動取消推免生資格。
四、農歷春節前后公布初試成績。時間段為2015年2月12日(臘月二十四)至3月1日(正月十一),具體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確定。
五、違規處理。對違規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對違規單位和工作人員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處理。
特此
教學(2014)13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