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學機構及考生:
經學校研究決定調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位授予條件,調整后的學位授予條件如下:
一、畢業論文成績≥75分。
二、各門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且每門學位課程單科成績≥65分。
三、外語水平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或英語(專升本)(外語類專業第二外語語種)考試且成績≥60分;
(二)參加由學校自行組織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外語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
(三)參加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成人學士學位外語考試且成績合格;
(四)參加學校審批認可的高校聯盟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考試且成績合格;
(五)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CET-4)、六級(CET-6)考試且總成績≥425分,或參加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TEM-4)、八級(TEM-8)考試且成績合格;
(六)參加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四級(PETS-4)及以上筆試且成績合格。
四、申請和授予學位的時間一般不得晚于畢業證書簽發時間6個月。
以上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位授予條件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自學考試辦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