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
2.圖像應真實表達本人相貌。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旋轉等變換操作。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型等)進行技術處理。
3.圖像應對焦準確、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4.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應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首選淺藍色(參考值RGB<100,197,255>)。
2.人物姿態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
3.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
4.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宗教、醫療和文化需要時,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飾品。頭發不得遮擋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妝。
5.衣著:應與背景色區分明顯。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三、照明光線
1.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無紅眼。
2.建議配置光源兩只(色溫5500K-5600K),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同高,角度為左右各45度,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距離被拍攝人1.5米-2米。
四、電子圖像文件
1.電子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2.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臉部寬度(兩臉頰之間)180像素至300像素。
原文來源于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首頁 >> 自學考試 >> 自考考務 (對于自學考試辦證圖像采集規范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