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一)按181計劃畢業:直接使用181計劃的學位課程成績審核。
(二)按251計劃畢業:使用251計劃的學位課程成績審核。
二、學位課程頂替規則
(一)一對一頂替
以被頂替的舊課程成績作為審核依據(例如:用課程B頂替課程A,則按課程B的成績審核)。
(二)課程組(含學位課程)頂替
僅允許用舊計劃學位課程頂替新計劃學位課程。
學校將自動從舊課程組的學位課程中,選取成績較高的1-2門頂替新課程組的學位課程。
示例(治安學專業)
251新計劃學位課程:00362、00363
181舊計劃對應學位課程:00859、00371、00235
審核方式:從181的3門課中選成績較高的1-2門,頂替251的00362、00363。
三、成績不達標的處理
若頂替后成績未達到學位要求:
可補考251計劃的學位課程(如00362、00363),直至學位課程成績符合學位申請的要求。
四、重要說明
考生在平臺操作課程頂替時,按系統規則執行即可,不影響學校審核。
最終審核以學校判定為準,如有疑問請聯系自考辦:027-88382019。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
2025年7月1日